騾子屈死了,說謊網友換馬甲溜了
在河北的張北草原上,一頭騾子悠閑地吃著草,卻因為“遠程碰瓷”,死在了屠宰場。
一個叫李炳鑫的青年,在杭州玩著卡丁車,卻突然發現,自己成了“8·12南京南站猥褻女童案件”中的“猥褻者”。
兩件原本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卻都因為網絡謠言,成了近段時間被熱議的話題。
謠言如潮水,來得快,去得也快。可喧囂過后,那些深受謠言傷害的個體,該如何重啟他們的生活?屢禁不止的網絡謠言,又該如何根治?
死于謠言的騾子
每天都有很多騾子在屠宰場中失去生命。一只騾子的死,實在是稀松平常得很。可張北草原上的這只騾子,卻死于網絡謠言的漩渦之中。
8月20日下午,一條關于“騾子遠程碰瓷”的微博成了熱搜詞。
網友“潞潞love”詳細描述了自己被碰瓷過程,“周日一大早騎草原摩托撒歡兒,遠遠地,看見一頭騾子也在撒歡兒。緊接著,一大爺拿著磚頭朝我們走來,稱騾子被驚著,要我們賠1萬元。我們難道被訛了?”
該網友在博文中配發了一張當地民眾攔警車圖,還言辭鑿鑿地呼吁:提醒廣大善意群眾,直面社會黑暗面,我們需要再強大一些。
該微博在發出的幾個小時內,被北京一個百萬粉絲大V號轉發,數萬網友轉發評論該條微博,事件迅速發酵。一時間,碰瓷的騾子、狡猾的鄉民、不作為的警察連同張北草原,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騾子碰瓷”的謾罵和討伐聲充斥網絡,更有網友曬出自己在景區游玩的糟糕經歷并稱,再也不去張北草原了。
事實真是如此嗎?
8月22日,張北縣公安局在展開調查后,發布了情況通知:所謂的“騾子遠程碰瓷”完全是謊言。當日,該網友乘坐沙灘摩托看日出的時候,看到了被韁繩拴住正在吃草的騾子,因覺得新奇,遂開車追趕騾子20余分鐘并拍照。騾子受驚,繞著韁繩奔跑,身體多處受傷。騾子主人的母親因心疼騾子而流下的眼淚,也被曲解成了“無良鄉民攔路警車”。
謠言澄清后,當事人“潞潞love”把頭像換成了黑色,換了馬甲,轉眼便消失在了網絡中。而市價在1萬元左右的騾子,由于受傷已經無法從事生產勞作,只能以4200元的低價賣給屠宰場,終死在了屠刀之下。
“這不就是欺負騾子不會說話嗎?”網友“一帆”憤慨道。
猥褻者”的誕生
“
在騾子被送進屠宰場的前幾天,正在玩卡丁車的李炳鑫,突然發現自己成了“8·12南京南站猥褻女童案件”中的“嫌犯”。
8月13日,在一條“尋找猥褻少女禽獸”的帖子下,有網友在評論中稱,猥褻者是其大學同學李炳鑫。隨后這條評論被微博大V用戶“古風同志”曝光,并配文“曝光臺:蘇州的老少爺們都來辨認一下這個猥褻小女孩的畜生”。
短短幾個小時,“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褻”引來近3000萬的關注。李炳鑫隨即被“人肉”,有人甚至揚言要將他依法“處置”。
而這一切只是因為他跟圖中的嫌疑者長相相似。從事新媒體工作的李炳鑫第一時間為自己正名。他先找到了轉發該謠言的大V“古風同志”,然而這位大V完全不理睬李炳鑫的苦求,讀完消息后轉身發了一條“我也上熱搜了”的微博。最初指認“李炳鑫”的校友也悄悄換掉馬甲,難覓行蹤。
無奈之下,李炳鑫求助了任職公司的負責人,希望能用公司微信號證明自身清白。所幸該公司微信號擁有百萬粉絲,他為自己正名的聲音,才沒有淹沒在信息的汪洋中。
8月28日,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在南京南火車站候車室實施猥褻兒童行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準逮捕,李炳鑫這才洗刷了罪名。
記者曾試圖采訪李炳鑫,但被其拒絕。“不是什么光彩事,就讓這事淡去吧。”
“垃圾”“混蛋”“變態”等字眼像一把把匕首,將他平靜的生活戳得千瘡百孔,連帶著他的父母、朋友、母校也遭了殃。
網絡謠言如何根治?
“網絡謠言太常見了,幾乎每月底都能看到對本月流行謠言的辟謠文章。”在北京工作的王璐祥近日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名為《8月朋友圈十大謠言!你中招了嗎?》的文章。其中一則“九寨溝地震捐款返還雙倍”的謠言讓她背脊發涼,“災難無情,謠言肆虐,真讓人寒心”。
即使是名人也逃脫不了網絡謠言的魔爪。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夏孫明律師曾代理過針對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的網絡誹謗案件。“一個未經證實的銀行收縮貸款的圖片在網絡流傳,就造成萬達系AH股全線崩盤,不得不停牌澄清辟謠,但上百億的損失已無可挽回”。
甚至,一則謠言可能摧毀一個行業。今年年初,“塑料紫菜”的謠言就具有如此的殺傷力。從2月17日至3月28日,黑龍江、廣西、甘肅等多家超市下架紫菜產品,18家經銷商退貨,退貨金額達468萬元。“盡管謠言已過,但總體來看,養殖收購價格下降3成左右,商超的訂貨量縮減了30%。”福建水產加工與流通協會會長黃健曾向《工人日報》記者表示。
網絡謠言為何頻繁上演?夏孫明認為,根本原因在于,網民法律意識淡薄,網絡暴力盛行卻法不責眾,相關機構或自媒體傳播謠言所得的非法利益遠大于侵權成本。
事實上,我國現行法律對網絡謠言并非沒有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規定,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情況,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貼吧因涉嫌違反《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其平臺用戶發布的法律法規禁止發布的信息未盡到管理義務,被國家網信辦立案調查。然而,《2016網絡謠言傳播以及成年人認知情況研究報告》顯示,在2016年上半年移動輿論場中的450個謠言案例中,僅有少部分謠言及其相關責任人被警告或處罰。
“互聯網傳播迅速,有些自媒體平臺影響力巨大,往往會造成更大的損害。”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告訴《工人日報》記者,網絡謠言責任方應承擔比傳統謠言責任方更大的責任。
但她也認為,治理網絡謠言絕不是在法律層面上“一刀切”。“網絡謠言的治理是一個分層次、分類型、分程度的治理模式,如果用過重的責任來治理的話,會阻礙網絡言論信息的傳播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