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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頻收罰單!房貸利率全線上浮!買房人已哭瞎......

2017年下半年,央行聯合三會、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表示對資管行業的監管趨嚴,去杠桿的方向不變。

2018年1月13日,銀監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銀行業強監管仍在持續。

NO.1|壹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銀監系統劍指“涉房貸款”違規(包含信貸違規流入樓市、土地市場)的罰單今年已有13張,涉及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

1月12日,中信銀行南寧分行因違規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繳交土地出讓金提供理財融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廣西銀監局罰款40萬元。

1月19日,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通過同業投資通道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被湖北銀監局處以50萬元的罰款,3名相關責任人則受到了警告處分。

除了因公業務貸款流向房地產行業被罰,今年1月以來,銀行個人零售業務中的“涉房貸款”違規也遭遇了“嚴監管”。

中國農業銀行義烏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義烏分行、浙江磐安農村商業銀行因信貸資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分別被罰款30萬元、25萬元、30萬元。

招商銀行嘉興分行、江蘇海門建信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因個人消費貸款違規購房分別被地方監管罰款25萬元、30萬元。

中國建設銀行晉中分行還因違規由客戶承擔房產抵押評估費,被晉中銀監分局罰款50萬元。

這次銀監會重點整治中對于房地產行業影響較大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提供各類表內外融資,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

向“四證”不全、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

發放首付不合規的個人住房貸款;

以充當籌資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間接為各類機構發放首付貸等行為提供便利;

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于購房等。

可以看到,銀行信貸政策,尤其是對于房產行業的貸款監管越來越嚴,這個嚴不僅僅是對于房地產開發商而言,影響更多的是廣大購房群體。

盡管監管嚴格是為排除房地產金融“灰犀牛”風險做保障,但隨之而來的貸款額度緊張、利率不斷首進也是讓更多剛需群體叫苦連天。

NO.2|貳

有人認為,2018年比買房還難的事情就是辦房貸!

新一年的到來,房貸審批放款速度加快、利率有所下浮是大部分買房人期待的事。然而事與愿違。

成都,2018年1月僅前3天時間,就放完1月份的全部貸款。

杭州,新年剛過貸款市場額度吃緊,全月額度幾天已經全部放完。

合肥,多家銀行表示房貸額度緊張,等上兩三個月時間放貸已成“常態”。

南京,雖然有可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好消息,但更讓人心涼的是,商業貸款利率的全線上浮,購房成本又在增加。

在首套房貸款利率上浮15%的主流背景下,最近,光大銀行和南京銀行陸續傳來首套房貸款利率上浮20%的消息。

傳統的四大銀行雖然目前還保持著利率上浮15%的最低標準,但也同樣不保證放款周期,同時對貸款人的征信審核也越來越嚴格。

按照總價200萬一套的新房來算,首付3成,基準利率4.9%,貸款30年,等額本息來算,月均還款7400元,總利息127.49萬。

貸款利率上浮15%,月均還款8100元,總共多還22.8萬;

貸款利率上浮20%,月均還款額為8300元,總共多還30.8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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