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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企業上市倒計時 6要素判定資格,它們最有潛力

3月3日晚間,上交所官網披露,為明確市場預期,提高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透明度,上交所按照“急用先行”原則,就科創企業發行條件和上市條件相關事項制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一同披露的還有《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上述兩份文件為保薦機構詳解了科創板發行細則,包括科創企業申報科創板需要重點注意的信披、財務問題,并明確了哪些屬于科創企業、哪些企業獲得優先推薦的標準。發行問答的發布,意味著保薦機構可以開始著手申報科創板項目,科創板距離正式上線又更進一步。

三類企業將獲優先推薦,

包含先進制造、人工智能

《指引》稱,保薦機構應當按照《實施意見》《注冊管理辦法》《審核規則》明確的科創板定位要求,優先推薦下列企業:一是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二是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科技創新企業;三是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和制造業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企業。

上交所表示,保薦機構在優先推薦前款規定企業的同時,可以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推薦其他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的企業。

此次《指引》明確,保薦機構不得推薦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行業的企業, 不得推薦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的企業。

科創企業評判標準公布,

核心技術人員成評定重要因素

如何把握科創企業的定位?

《上市審核規則》規定,發行人應當對其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進行審慎評估,發行人進行自我評估時,應當尊重科技創新規律、資本市場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并結合自身和行業科技創新實際情況,準確理解、把握科創板定位。

對于企業是否具備科技創新能力,《上市推薦指引》也給出了評判標準,保薦機構可通過六個“是否”把握科技創新企業的運行特點,充分評估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具體來看:

一是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核心技術是否權屬清晰、是否國內或國際領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風險;

二是是否擁有高效的研發體系,是否具備持續創新能力,是否具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和潛力,包括但不限于研發管理情況、研發人員數量、研發團隊構成及核心研發人員背景情況、研發投入情況、研發設備情況、技術儲備情況;

三是是否擁有市場認可的研發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及新藥批件情況,獨立或牽頭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情況,主持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項及行業權威獎項情況;

四是是否具有相對競爭優勢,包括但不限于所處行業市場空間和技術壁壘情況,行業地位及主要競爭對手情況,技術優勢及可持續性情況,核心經營團隊和技術團隊競爭力情況;

五是是否具備技術成果有效轉化為經營成果的條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業持續經營的商業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術形成較強成長性,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應用情況、市場拓展情況、主要客戶構成情況、營業收入規模及增長情況、產品或服務盈利情況;

六是是否服務于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否服務于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等國家戰略,是否服務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上市推薦指引》指出,保薦機構關于科創板定位的核查論證工作將作為上交所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執業質量考核的依據。上交所基于科創板定位開展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結合保薦機構出具的專項意見,對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予以充分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核心技術人員成為科創企業評定重要因素。

在正式版的科創板配套細則中,監管部門縮短了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中的核心技術人員股份鎖定期,由3年調整為1年,期滿后每年可以減持25%的首發前股份;其次,優化未盈利公司股東的減持限制,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減持作出梯度安排。市場觀點認為,此舉有利于調動科創企業核心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華泰證券分析認為,科創板有望為中國技術創新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資渠道,有利于推動技術創新型企業進一步加強對研發和專利、核心技術人員激勵、戰略型高成長領域的布局和投入。

中信建投證券策略首席分析師張玉龍表示,上交所科創板上市規則放寬了減持的時間規定。對科創板企業的股東、高管、核心人員的經濟利益是進一步的保護,從而激勵更多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繁榮資本市場的同時促進科技創新事業的發展。

未盈利科創企業信披有特別要求,

需闡明具體原因

針對部分申請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情形,在信息披露方面特別要求。

具體來看,發行人信息披露要求包括了原因分析、影響分析、趨勢分析、風險因素、投資者保護措施及承諾。

其中,原因分析包括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結合行業特點分析并披露該等情形的成因,如:產品仍處研發階段,未形成實際銷售;產品尚處于推廣階段,未取得客戶廣泛認同;產品與同行業公司相比技術含量或品質仍有差距,未產生競爭優勢;產品產銷量較小,單位成本較高或期間費用率較高,尚未體現規模效應;產品已趨于成熟并在報告期內實現盈利,但由于前期虧損較多,導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其他原因。發行人還應說明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是偶發性因素,還是經常性因素導致。

影響分析包括發行人應充分披露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對公司現金流、業務拓展、人才吸引、團隊穩定性、研發投入、戰略性投入、生產經營可持續性等方面的影響。

趨勢分析包括尚未盈利的發行人應當披露未來是否可實現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對其產品、服務或者業務的發展趨勢、研發階段以及達到盈虧平衡狀態時主要經營要素需要達到的水平進行預測,并披露相關假設基礎;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當分析并披露在上市后的變動趨勢。披露前瞻性信息時應當聲明其假設的數據基礎及相關預測具有重大不確定性,提醒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應謹慎使用。

風險因素包括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充分披露相關風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來一定期間無法盈利或無法進行利潤分配的風險,收入無法按計劃增長的風險,研發失敗的風險,產品或服務無法得到客戶認同的風險,資金狀況、業務拓展、人才引進、團隊穩定、研發投入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響的風險等。未盈利狀態持續存在或累計未彌補虧損繼續擴大的,應分析觸發退市條件的可能性,并充分披露相關風險。

投資者保護措施及承諾包括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發行人,應當披露依法落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定的各項措施;還應披露本次發行前累計未彌補虧損是否由新老股東共同承擔以及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尚未盈利企業還應披露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按照相關規定作出的關于減持股份的特殊安排或承諾。

《上市審核問答》要求,中介機構核查要求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應充分核查上述情況,對發行人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是否影響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

哪些企業具有登陸科創板潛力?

結合機構的觀點來看,兩類企業在登陸科創板方面最具優勢,一是已進入IPO輔導備案階段科技型企業;二是仍未上市的獨角獸。

中信證券觀點認為,科創板首批試點公司大概率以已進入IPO輔導階段公司為主,初期大概率會設定高標準但靈活度更高的上市門檻,將集中分布在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車五大領域。

證監會網站1月21日公告,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瀾起科技”)已于14日向上海證監局提交IPO輔導備案,輔導機構為中信證券。

公示資料顯示,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公司主要為云計算和人工智能領域提供以芯片為基礎的解決方案,提供高性能且安全可控的服務器 CPU、內存模組以及內存接口芯片解決方案。

此前,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也提交了IPO輔導備案,輔導機構為海通證券、長江證券。中微半導體是集成電路設備領域的明星公司。

浙江證監局于1月15日公告稱,虹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IPO輔導備案文件。據悉,虹軟成立于2003年,是計算機視覺行業領先的算法服務提供商及解決方案供應商,為三星、華為、OPPO、vivo等知名設備制造商提供個性化計算機視覺人工智能解決方案。

互聯網方面,國盛證券根據實施細則相關標準和企業估值、融資輪次列出了較有可能首批登陸科創板的多家企業。國盛證券研報顯示,云計算企業有阿里云、金山云、華為數據、Ucloud;人工智能領域包含商湯科技、優必選科技、云從科技、曠視科技、寒武紀科技、依圖科技;企業級服務有 WeWork China優客工場、360 企業安全;智能硬件有大疆無人機、柔宇科技。

中泰證券分析稱,科創板與新三板有許多相似的部分,尤其是同為中小企業募集資金,為科研成果資本化帶來更多機會。該機構以新三板公司為樣本,篩選了最新市值大于10億,近三年累計研發支出占營業收入占比排名最高,且屬于科技領域的企業,包括通用數據、華清飛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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