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新聞 > 財經要聞 >

財政部: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5%地區 不得新上政府付費項目

日前,財政部印發《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正負面清單,并對規范項目實施、鼓勵民資和外資參與等作出明確規定。

13日,財政部金融司有關負責人就實施意見有關情況表示,考慮到政府付費是PPP項目的三種回報機制之一,通過建立按效付費機制,可以合理分配項目風險,發揮社會資本專業優勢,促進公共服務提質增效,實施意見在明確規范的PPP項目應具備公益屬性、長期合作、風險分擔、績效掛鉤、財政可承受等條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對新上政府付費項目的審慎要求,即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項目。同時,嚴禁通過將政府付費項目與無實質關聯的使用者付費項目打捆,或者增加少量使用者付費內容等方式規避上述要求,該地區新上項目中使用者付費的比例應高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10%。

據統計,目前全國2519個已實施PPP項目的行政區(包括省、市、縣三級)中,已有1144個行政區的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限制這些地區新上政府付費項目,不僅有助于督促該地區統籌做好項目開發計劃和中長期財政規劃,防止中長期財政支出壓力過快增長,而且有助于發揮社會資本的專業優勢,充分挖掘PPP項目的潛在市場價值,提高市場化運營水平。”該負責人指出,實施意見印發之日起,財政部門將不再受理財政支出責任占比超過5%地區新的政府付費項目入庫申請。

上述負責人同時指出,從內容上看,實施意見中的“正負面清單”基本都是對前期規定的細化和明確,符合實施意見要求的項目可以正常推進實施。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負責人強調,項目庫是加強信息公開、促進市場對接、接受社會監督的媒介,“動態管理”、“能進能出”是項目庫的常態,入庫項目要持續推進實施、更新信息、接受監督、確保全生命周期規范運作,并不是入了庫就“一勞永逸”。各參與方要獨立、客觀、全面地評估項目風險,不能簡單以項目是否入庫作為判定項目合規甚至放貸的條件。

最新動態
相關文章
人生第一證可線上申領 辦理更自由實現...
小米手機銷量首超蘋果 晉升全球第二智...
衣二三宣布關閉服務 共享衣櫥行業生命...
鄭州花園路正在進行升級改造 將為鄭州...
東方今典集團與赤峰市簽訂合作協議 將...
內蒙古赤峰市委書記孟憲東會見東方今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