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消息,28日晚間,深交所發布了關于暴風集團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告。
根據公告,由于暴風集團未能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后兩個月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起暫停上市。公司在股票暫停上市后一個月內未披露2019年度報告,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 月)修訂》第 13.4.1 條第(九)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據了解,暴風集團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暴風集團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后十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2020 年 9 月 21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復核申請且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訴復核委員會作出維持終止上市決定,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訴復核委員會作出維持終止上市決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