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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大股東在大限前歸還占用資金,曾長期隱瞞占款信息

雷達財經 文|長帆 編|深海

1月26日晚間,延安必康發布公告稱,截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已將非經營性占用資金6424.95萬元歸還至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西安福迪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至此,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已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此前在2021年年末,延安必康收到陜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公司存在的問題包括,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相關信息披露違規,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歸還相關信息。公司2020年9月18日發布的《關于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全部歸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已通過現金的方式全部歸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經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歸還占用資金的方式除現金外還包括以資抵債、往來款抵賬等,且部分占用資金至今尚未真實歸還。

此外,延安必康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2020年10月以來,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代付稅款等,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尚有余額0.75億元,但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不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17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7]17號)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21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1]16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延安必康還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2020年9月,公司收購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在收購前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合計27.96億元,上述擔保至今仍在擔保期間,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2021年5月,公司控制的西安福迪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其0.8億元定期存單,為上海邦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提供質押擔保。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陜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指出,公司應高度重視,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陜西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據律師介紹,結合生效判決以及今年1月份新披露出來的違規事實,目前三個區間的投資者可以向延安必康提起索賠訴訟。分別是 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0日、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延安必康且在對應期間內未全部清倉的投資者。該三部分投資者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雷助吧”進行報名登記。

在1月14日的公告中,延安必康稱,為了解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出具了《關于解決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情況的承諾函》,承諾在2022年1月27日前以現金方式償還所占用資金。公司也將全力督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努力籌措資金,落實還款計劃,盡快償還占用公司的資金;公司將積極督促被擔保方履行還款義務;公司實際控制人承諾在2022年1月27日前解除北盟物流涉及的上述擔保事項,若該擔保事項造成公司損失,由公司實際控制人以自有資產進行彌補。

延安必康在1月14日的公告中還稱,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正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償還占用資金,解除上述違規擔保事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8.1條、第9.8.2條的規定,如果上述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事項不能在2022年1月27日之前解決,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最終,延安必康控股股東趕在大限前,償還了占用資金。

年初至今,延安必康股價已累計下跌了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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