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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財眼丨2236.5萬元! 網商銀行因違反反洗錢規定等4宗罪領重磅罰單

鳳凰網財經訊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官網更新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浙江網商銀行因違反反洗錢規定等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并罰款2236.5萬元。

具體而言,該行違法違規行為有:1.違反金融統計管理相關規定。2.(1)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2)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3.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4.(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3)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1月29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時任浙江網商銀行行業金融二部高級專家王志譽,因對浙江網商銀行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時任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產品創新部小微融資產品部負責人宋曉,因對浙江網商銀行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6萬元。

時任浙江網商銀行個人征信異議處理員董一諾,因對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征信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

時任浙江網商銀行副行長、產品創新部負責人馮亮,因對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7萬元。

時任浙江網商銀行全面風險管理部反洗錢二級部負責人侯建強,因對浙江網商銀行以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6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1月29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此外,時任浙江網商銀行產品創新部高級專家于隆,時任浙江網商銀行合規部高級專家劉光徽,時任浙江網商銀行現金管理部總經理黎峰,因對浙江網商銀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時任浙江網商銀行監事長董占斌,因對浙江網商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8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1月30日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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