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訊 2月5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對外發布。
該辦法旨在不斷提高演出行業演藝人員職業素質,規范從業行為,樹立演藝人員良好職業形象,促進演出行業健康發展。
辦法首次明確規定演藝人員應當自覺遵守的從業規范,涵蓋遵守社會公德、堅守契約精神、尊重合作團隊與合作對象等十項義務性、責任性條款,以及十五項禁止性條款。對違反有關從業規范的演藝人員,演出行業會員單位將予以一定期限的聯合抵制。依據本辦法還設立道德建設委員會作為專門機構,具體承擔演藝人員道德建設和從業自律等相關工作,將行業自律細化到具體操作層面。
其中,辦法規定,對違反從業規范的演藝人員,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根據道德建設委員會評議結果,監督引導會員單位在行業范圍內實施以下自律懲戒措施,根據演藝人員違反從業規范情節輕重及危害程度,分別實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各會員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邀請、組織處于聯合抵制期內的演藝人員參與演出行業各類活動,也不得為其提供其他宣傳、推介等便利。
受到聯合抵制的演藝人員需要繼續從事演出活動的,本人或者其所屬單位應當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道德建設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道德建設委員會綜合評議后,給予是否同意復出的意見。對符合復出條件的演藝人員,由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向會員單位和個人通報,取消聯合抵制措施,并監督引導其參與行業培訓、職業教育、公益項目等活動,改善社會形象。
據悉,在制定過程中,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充分聽取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辦法的發布和實施,將更好地敦促演藝人員把為人、做事、從藝統一起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演出行業將切實推進行業自我約束,完善業內監督,秉心持正,激揚清風,倡導演藝人員以良好的藝德和優質作品維護行業形象,引導社會風尚。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