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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國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視點!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國華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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