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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各類經營主體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引導傳統外貿和制造企業實現在線化發展、數字化轉型,做大做強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每年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通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9610)、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9810)等海關監管模式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企業,每年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通過應用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企業,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商發展。鼓勵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專業服務,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對服務跨境電商企業50家以上且服務營收不低于1000萬元,資金申報年度的服務營收同比增幅不低于15%的服務商,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