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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圍繞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綱舉目張做好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是不少代表委員關心的話題。
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代表、北京證監局局長賈文勤接受了中國證券報記者的采訪。她介紹,聚焦資本市場改革發展,今年擬提出多方面建議,包括大力發展科創基金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更好服務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依法規制證券期貨領域行政濫訴行為、完善第三方配合公眾公司財務造假問題防范治理機制等。
明確科創基金認定標準
科創基金是聚焦科技創新主題的投資基金,是私募股權及創業投資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能為高科技企業提供風險資本支持,還能通過投后管理為企業賦能,已經成為暢通“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力量。
賈文勤建議,大力發展科創基金,助力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在具體舉措方面,她建議,明確科創基金認定標準。參照創投基金認定方式,推動相關主管部門明確細化科創基金認定標準,優化認定流程,便于后續針對性政策的制定出臺及實施。
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基金引領作用,鼓勵政府引導基金加大對科創領域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設立科創母基金,放寬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科創領域母基金的出資比例限制。推動設置完善的政府引導基金績效評價體系,結合高科技企業的特點設計具有長期目標的考核體系。
推動商業銀行為科技創新提供長期資金支持。推動商業銀行理財資金通過接續發行方式長期配置科創基金;可實行白名單制度,從總量控制的角度引導銀行資金通過配置母基金精準支持重點科創行業。同時,適當定向調降銀行股權投資的風險權重,推動銀行自有資金投向科創基金。
此外,她建議,推動長線資金增加對科創基金的配置比重,拓寬科創基金退出渠道,擴大科創基金有限合伙人(LP)隊伍,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專業人才集聚高地。
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
在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方面,賈文勤還建議,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更好服務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她說,著眼當前,應破題典型模式,探索進階模式。對于融資租賃模式,建議立法部門研究探討將知識產權無形資產作為融資租賃物的可行性。對于二次許可模式,建議國稅局認可將知識產權證券化中兩次許可視為一攬子交易,只對增值部分征稅。對于質押模式,建議相關地方政府對行政“下任務”方式及補貼力度進行充分研判,逐步由市場驅動取代政策驅動。對于供應鏈模式,建議國家版權局完善知識產權處置機制,鼓勵著作權登記,充分關注底層標的風險。
在積極探索進階業務模式方面,賈文勤建議地方政府或部門在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工作過程中,探索由科技型龍頭企業發展針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等專利使用方的知識產權許可費證券化模式,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提升后者的知識產權付費意識以及參與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的積極性;探索由國內龍頭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選取我國技術優勢領域,集合眾多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組建標的更豐富的專利池,明確專利池許可費收費標準并為專利資產定價,由運營機構作為發行主體將專利池中的專利資產組合打包予以證券化并在資本市場發行。
“立足長遠,應完善制度體系,培育良好生態。”賈文勤建議,大力發展知識產權市場,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或發展知識產權專業運營服務平臺,完善知識產權交易流轉配套規則,逐步積累交易數據。
同時,完善價值評估方法,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工信部等相關部門加快開展知識產權評估方法研究,出臺評估標準和指導意見。鼓勵對于不同基礎資產構建不同估值模式,設立靈活機制彌補知識產權價值不穩定性帶來的風險。此外,也理應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防范違規融資風險。
鏟除財務造假“毒瘤”
為有效鏟除財務造假“毒瘤”,防范造假風險外溢,凈化資本市場生態,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賈文勤建議嚴格貫徹“零容忍”方針,加大對第三方配合財務造假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立體化追責的防范治理機制。
“增加法治供給,強化執法保障。”賈文勤認為,應完善證券領域法律法規,在證券法中增加對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責任條款,從法律層面補足追責依據;完善證券法配套規則,明確提供虛假材料、不配合調查、故意損毀材料等行為的取證、認定標準,對配合造假行為形成有效震懾。也要加大其他部門法與證券法律的立法聯動,在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中增加配合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配合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等配合造假行為的法律責任條款;在商業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等法律中增加金融機構配合提供不實證明材料、出具虛假業務憑據等配合造假行為的責任追究規定。還應強化行政執法,提升監管合力;強化刑事懲戒,織密追責法網;強化民事追償,筑牢追責底線。
此外,為更好保護和規范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減少對行政機關日常工作的不當干擾,有效節約行政和司法資源,賈文勤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臺關于證券期貨領域行政濫訴的相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