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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財眼|未按規定審批重大關聯交易等19項違規 江西銀行被罰810萬

鳳凰網財經訊6月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罰單顯示,江西銀行因未按規定批重大關聯交易等19項違規,被罰款810萬元。

具體違規事項如下:

1. 未按規定核定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薪酬方案;


(資料圖)

2. 未按規定審批重大關聯交易;

3. 內控管理不到位,以優惠利率發放關聯自然人貸款;

4. 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5. 借新還舊、以貸還貸、以貸還息掩蓋不良;

6. 違規處置不良,五級分類不準確;

7. 以本行出資、企業代持方式隱匿不良;

8. 投資收益違規處置不良;

9. 浮利分費;

10. 員工個人消費類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11. 個人綜合消費類貸款約定用途為購房;

12. 銀行資金違規用于購地;

13. 銀行資金違規投向股市;

14. 銀行授信資金用于企業增資;

15. 向“四證”不全項目提供融資;

16. 資本計提不足;

17. 信貸資產虛假出表;

18. 入股資金來源于信貸資金;

19. 信貸資金違規用于購買本行股權。

吳洪濤對違規處置不良,五級分類不準確;以本行出資、企業代持方式隱匿不良;銀行資金違規投向股市;信貸資產虛假出表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30萬元。

徐繼紅對借新還舊、以貸還貸、以貸還息掩蓋不良;違規處置不良,五級分類不準確;以本行出資、企業代持方式隱匿不良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15萬元。

程宗禮對銀行資金違規投向股市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黃小華、張斐對員工個人消費類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分別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萬俊英、馮亮、梅澤華對銀行資金違規用于購地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分別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敖革新對銀行授信資金用于企業增資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章永勝對向“四證”不全項目提供融資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陳曉明對入股資金來源于信貸資金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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