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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財經訊 6月26日,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披露的罰單顯示,綿陽市商業銀行南充分行因違反反洗錢等多項規定,被警告,并罰款41.25萬元。
具體違規事項如下:
1.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
2.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
3.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
4.違反人民幣管理規定;
5.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管理規定。
時任綿陽市商業銀行南充分行財務與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反洗錢牽頭部門負責人黃世豪,對
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時任綿陽市商業銀行南充分行營業部會計主管黃燕,對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