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海淀法院網23日消息,市民張先生在小米官網購買小米微單相機,旅行途中相機內的上千張游覽照竟不翼而飛,張先生將銷售商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生產商上海小蟻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將小米微單相機作退貨處理,并賠償往返路費、住宿費等共計13716元。
海淀法院網表示,原告張先生訴稱,自己的獨生子恰逢小學畢業,一直很想去北京爬長城、游故宮,妻子與父母因故不能同行,囑咐張先生多拍些照片,為此張先生特意從小米官網購置可拍攝4000余張照片的小米微單相機一臺。后張先生陪同兒子在北京游覽多天,并拍攝了上千張游覽照片,本想與家人共享,不料上千張照片竟不翼而飛。
原告張先生認為,上千張照片如果一張張刪除,沒有個把小時是不可能的,照片突然丟失只可能是相機在某個時刻出現故障致使卡自動格式化或執行了全部刪除。此外,相機的無線LAN功能及視頻拍攝亦存在問題。因此,張先生以相機存在質量問題在小米官網申請了7天無理由退貨,被客服以是否存在誤操作推脫,故訴至法院。
日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