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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網絡欺凌 學校肩負重任

當下,虛擬空間針對兒童的網絡侵害行為屢見不鮮,其中網絡欺凌對兒童的影響尤其需要關注。網絡欺凌的概念由“cyberbullying”翻譯而來,也有“線上欺凌”“數字欺凌”“網絡欺負”“網絡欺侮”“網絡霸凌”等不同譯法。其發展之快、蔓延之廣,嚴重程度甚至超過了傳統的校園欺凌,已經引起了各國中小學校的重視。

學校是兒童成長過程中舉足輕重的社會化環境,理應在反對和制止兒童網絡欺凌、幫助兒童建立良好的網絡行為規范、形成優質的數字人格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教師也是兒童保護的重要主體,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乃其分內之責。

網絡安全教育責任

由于兒童對網絡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普遍認知不足,學校應該組織信息技術課教師或聘請校外的計算機、法律行業專家進行網絡安全教育講座,講授預防網絡欺凌的知識,或者開設網絡教育校本課程,通過網絡素養教育不斷提高兒童的網絡安全意識。在開展網絡安全教育的同時,學校還應特別注重對兒童進行同情心教育,幫助兒童提升網絡道德水準,養成關心他人、同情弱者的良好習慣,減少網絡欺凌行為的發生。

在網絡安全課程和其他課程教學過程中,學校應有針對性地培養兒童間的合作精神,使學生之間形成一種積極合作的良好氛圍,注重培養學生的情感態度,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兒童對學校生活形成積極的情感態度。

美國在線安全與技術事務委員會聯合主席安·克萊爾(Ann Collier)認為,在反網絡欺凌教育中,提高兒童的媒介素養至關重要。美國的《學校及家庭網絡教育法》就重點提出對兒童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提高兒童網絡素養,防范各種網絡傷害。該法頒布10年來,因為其較強的操作性而收到不錯的效果,值得我國相關部門借鑒。

實際上,我國一些較為發達的城市的部分學校,已經敏銳地感知到了網絡欺凌等網絡危險對兒童心理健康的沖擊,并較為自覺地通過開發網絡安全教育相關校本課程,開展了反網絡欺凌教育的試點工作。比如,2017年4月6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南中學印發了《網絡欺凌預防指南》。該指南內容全面,涵蓋了網絡欺凌的定義、危害、類型、成因等多個方面,以問答、口訣等兒童易于接受的活潑形式,對網絡欺凌現象進行了生動的解釋與總結,并為廣大兒童和家長提出了應對網絡欺凌的主要方法。值得一提的是,該指南是根據學校里發生的真實案例編寫成冊的,學生感同身受,更容易接受。

網絡欺凌監管責任

學校不僅應該開設網絡欺凌或者網絡安全方面的校本課程,進行反網絡欺凌和網絡安全教育;不僅應該要求學生文明上網,理性溝通,恪守網絡基本禮儀,尊重網友個人權益;還需要進一步強化管理職責,配置相應的法律援助或心理輔導辦公室,確保在兒童遭遇網絡欺凌時能迅速加以應對,并能給予專業性的幫助。

為保護兒童上網安全,學校還可以設立專門的兒童網絡安全管理部門,對學校機房進行規范管理,為兒童提供的計算機及其他網絡設備事先安裝專門的內容過濾軟件,校園網嚴格實行登記上網制度,從而有效維護校園網的安全環境。

同時,學校應做好家校溝通工作,力爭與家庭協調一致,共同規制兒童的網絡使用情況,尤其要減少兒童在網吧等場所的網絡活動,從外部將兒童參與網絡欺凌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對經常在網上欺凌他人又屢教不改的兒童,可以設立專門的管理檔案,重點關注,結合日常德育工作強化對他們的管理力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學校的管理畢竟有限,不可能覆蓋兒童所有的網絡活動空間。網絡的無界限性使得學校無論在教育管理還是防范處理的責任認定方面都困難重重。所以,學校的管理責任如何認定,管理范圍如何劃分,管理手段如何明確,都需要分別界定清晰,以防將學校的責任盲目擴大化。不宜不切實際地將學校功能理想化和拔高化,給學校分派難以完成乃至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管理職責。比如,學校對兒童的校內活動自然負有無可推卸的監護義務,但如果兒童是課后或者節假日期間在校外被卷入了網絡欺凌事件,囿于實際情況,學校的確鞭長莫及,就不應該承擔管理責任。

一般認為,只有學校存在一些明顯且嚴重過失時才需要承擔責任。比如學校在管理方面存在明顯漏洞甚至重大過錯,未能為兒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和人際交往環境,沒有及時發現校內發生或者在上課期間發生的網絡欺凌行為,使得網絡欺凌行為步步惡化,并造成了嚴重后果。或者學校和教師已經知悉網絡欺凌事件,依然不聞不問,沒有及時處理,使得欺凌事態嚴重化。

當然,最好能從法律層面明確學校監管保護的法律責任、內容范圍及時空限制,使學校反網絡欺凌教育有理有據,同時也使得學校的反網絡欺凌職責明確,不泛化學校的義務和責任。

網絡欺凌防范責任

隨著網絡的普及,很多中小學校園開通了自己的校園網。這些校園網上的大部分網絡論壇都開放了免費登錄功能,絕大部分內容也不會設置瀏覽權限。人人可以瀏覽,人人也可以留言,校園網經常成為引發網絡欺凌導火索的空間。因此,學校應該加強對校園網絡的監測,預防網絡欺凌的發生。對于可能演化為網絡欺凌的苗頭,要爭取第一時間發現,并及時遏制。如果網絡欺凌已經發生,學校依然有責任在知悉后及時介入,針對不同情況進行有效干預,以將網絡欺凌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學校應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禁止學生參與網絡欺凌活動,并明確告知全體學生實施網絡欺凌的后果。嚴格禁止兒童利用校園網發布和散播各種欺凌信息,對兒童登錄頻率較高和網絡欺凌發生頻率較高的網絡平臺,要重點防范。當然,在這些規章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必須注意尊重兒童的人格,保護兒童的隱私。

鑒于網絡欺凌的發生已是愈加普遍的事實,學校需要及時應對。比如成立專門的反網絡欺凌的隊伍,對本校兒童網絡使用情況以及網絡欺凌等網絡安全情況,進行大致的摸底調查;配合必要的心理測試建立統一的學生網絡安全檔案,分類歸檔;對已經涉入過網絡欺凌和有參與網絡欺凌傾向的兒童重點關注;對本校兒童參與的網絡欺凌事件進行長期跟蹤,定期了解,并將典型案例和經驗教訓總結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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