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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武漢施工坍塌事故 誰該為悲劇負責?

又一起令人痛心的施工安全事故。據媒體報道,2020年1月5日15時30分左右,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天子山大道1號的武漢巴登城生態休閑旅游開發項目一期工程發生一起坍塌事故,致11人被困。截至6日15時,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傷。

從官方文件來看,造成多人傷亡的事故被定性為“高支模坍塌事故”。這個稍顯專業的建筑領域名詞,在新聞中卻并不陌生。只要稍加檢索就能發現,過去這些年發生過多次類似坍塌悲劇。現在城市各種高大工程越來越多,需要用到混凝土模板支撐的情況也越來越多,也就愈發容易產生風險。

通過觀察發生過的多起類似坍塌事故,有專業人士總結出悲劇的一些共同特征,比如坍塌往往發生于施工過程,因此極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比如往往都是責任事故,即如果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和規范,事先有周密的專家論證、施工方案,施工過程有監督,基本就能避免悲劇。而針對類似事故頻發的現狀,住建部也專門出臺過有針對性的相關規定,那么,這次為何還是悲劇重演?

按照相關規定,這樣的高支模工程,事先應該有專門的專家論證、有專業性的施工設計,計算支模的承載力、穩定性等。確定了施工計劃之后,施工過程同樣存在隱患,所以相關操作人員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才能保證安全最大化。因此,這次的悲劇是發生在前期論證設計環節,還是后續施工不規范導致,就需要調查予以明確。

在這些技術根源排查之外,同樣需要追問的是責任主體。施工現場發生悲劇,在安全鏈條上涉及多個主體,包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負有監管之責的政府部門等。施工單位有沒有拿出合理的施工方案,監理單位有沒有及時發現糾正可能存在的問題,而監管部門有沒有通過抽查倒逼施工的規范,都是事關安全的重要問題。

建筑行業經過前些年的粗放發展,按理來說已經形成相對周密的安全監管體系。特別是這些安全事故多發的領域,已經不存在太多制度上的盲區。從近些年一些重大事故之后的復盤反思可以看出,悲劇釀成的普遍原因,都是一些責任單位粗疏失守所致。從紙面上看,安全鏈條環環相扣,實現了隱患覆蓋,可是現實中卻層層疏漏,最后還是現場施工人員憑經驗施工,意外都是偶然觸發的必然。

春節前的坍塌悲劇,已經奪走了六條人命,讓六個家庭破碎。施工事故都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這就讓人尤為痛心。查明原因和責任所在,讓粗疏失責者付出代價,檢思是否還存在制度和執行上的疏漏,是給所有人安全感的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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