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日前,江蘇蘇州交警的一條微博引發爭議:安徽亳州一男子因違法停車被貼罰單后,在朋友圈發表“奶奶個腿,接個孩子停十分鐘一百”的言論,隨后被當地派出所依法傳喚拘留。1月13日,亳州公安局發布通報稱,多部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將對該事件展開全面調查,如發現執法不當絕不護短。
發了個朋友圈,吐槽一句“奶奶的腿”,結果被拘。一石激起千層浪,盡管蘇州交警很快刪帖,亳州公安局也及時回應,但“奶奶的腿”還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登上熱搜。很多網友不禁感嘆:“奶奶的腿,以后不敢吐槽了。”
男子違停被交警貼罰單,吐槽一句“奶奶的腿”,雖然有些過激,但恐怕并不至于被拘留。盡管侮辱人的詞匯具有很強的地域性,但如果把“奶奶的腿”當成辱罵,恐怕有夸大其詞之嫌。況且,該男子的吐槽并沒有指名道姓,更談不上“辱罵交警”。但蘇州交警官方微博稱,此舉系“公開辱罵交警,造成了惡劣的影響”。這樣的理解方式,恐怕和我們的常識并不相符,此事引起的網友激烈反響就是明證。
吐槽不等于辱罵,不文明也不等于違法。朋友圈固然不是法外之地,但我國法律對違法行為的性質、結果以及處罰措施等都有相對明確的規定。在朋友圈牢騷幾句、吐槽一下,即使不文明,但既沒有造謠,也沒造成恐慌、影響秩序,恐怕達不到被拘留的嚴重程度。畢竟,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其嚴厲程度僅次于刑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而本案中該男子犯下的過錯,在常理看來應該只是一個口頭警告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近年來,朋友圈發文“辱罵交警”被拘留的案例并不少見。毫無疑問,警察執法的權威和尊嚴不容挑釁,但也應警惕個別地方出現的行政自由裁量權泛化現象。對于百姓的牢騷、抱怨甚至不文明吐槽,不妨多些包容,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相反,動輒上綱上線、小題大做,一旦超出合理限度,執法效果就難免適得其反。
事實上,此次“奶奶的腿”之所以被熱議,正是因為朋友圈中的吐槽是生活中的常見現象,如果這動輒引來拘留之災,就有可能導致人人自危。須知,百姓的“吐槽權”與警方的執法權并不矛盾,別人為地將二者對立起來。“奶奶的腿”被熱議背后折射出的“情、理、法”,也值得相關部門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