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臨邑縣在裁判文書網披露,山東省恒源石油化工集團內退職工田某,利用虛假合同套取德州銀行臨邑支行100萬元貸款,以6分月息高利轉貸,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判決書披露,為獲取非法利息,田某以購買廢鐵片為由,虛構《工業產品購銷合同》,套取德州銀行臨邑支行貸款100萬元。在貸款到賬之后,田某拿出其名下另外20萬元,連同此筆貸款一起,轉借給臨沂新亞交通設備公司,并于公司法人代表約定上述借款月利息6分。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轉貸過程中,田某共計獲得23.07萬元的利息。
2019年3月27日,田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訊到案。
2019年9月,臨邑縣法院審理此案,田某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法院認為,田某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高利轉貸罪。判處田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4萬元,沒收田某違法所得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