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舉報者強雯在多家媒體舉報農夫山泉“毀林取水”事件發酵。彼時《中國經營報》記者實地探源,當地村民表示,舉報人所舉報的被破壞處早在農夫山泉施工之前就已經形成,并不是農夫山泉直接開路破壞。而舉報者強雯系武夷山市大安源生態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安源旅游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女,也將事件的緣由引向了利益之爭。
2月,農夫山泉將舉報者強雯、大安源生態旅游公司以及上海報業訴至法庭,要求其刪除舉報內容,賠償512萬元名譽損失費及公開道歉等。
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11月3日上午,記者從上述案件被告方處獲悉,農夫山泉已于10月28日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對此,農夫山泉方面表示不予置評。強雯方面則表示將保留反訴的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當地政府并未官方通報農夫山泉的項目存在毀壞國家公園的行為。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沙立星律師表示,雖然農夫山泉撤訴,沒有最終法院判決,但如果農夫山泉毀林情況屬實,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需要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如果農夫山泉并沒有毀林取水,那么強雯等公開在網絡上舉報農夫山泉則涉嫌侵犯民事主體名譽權。
案件回顧:護林背后的“羅生門”
在2020年1月,舉報人強雯在微博以及多家媒體舉報農夫山泉在武夷山市國家公園腳下大安源村修建取水地之時,大肆破壞當地樹木植被,且部分施工區域已經涉及武夷山市國家公園的范圍之內,造成了生態環境的破壞。
從1月10日開始,網絡上就開始流傳各類農夫山泉施工毀壞樹林的消息,其中以堆放著粗壯木墩的照片和一段疑似農夫山泉的挖掘機在連夜施工挖掘的視頻流傳最為廣泛,這讓公眾懷疑農夫山泉在成規模地砍伐和破壞樹林。且根據強雯的說法,農夫山泉的工程已經涉及到國家公園。
1月15日,農夫山泉發布官方聲明稱,舉報人強某故意營造出農夫山泉毀壞珍貴林木的假象,曾專門拿了農夫山泉的瓶子置于被砍伐的林木下擺拍,給公眾傳遞農夫山泉在森林中砍伐樹木的印象。舉報人刻意放出一張不在國家公園內的圖片,誤導媒體與公眾,引導輿論向“農夫山泉毀壞國家公園林木”方向發展,明顯系張冠李戴的刻意誤導行為。
在事件發生后,記者在1月15日前往武夷山國家公園事發地現場了解情況。對于網上流傳的砍伐樹木的部分圖片,當地村民告訴記者,砍伐的樹木為村里的林地,并不是農夫山泉施工方所為,村民多年來確有砍樹的生活行為,并無任何不妥。
在當地的農夫山泉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的施工均是按照政府劃定的區域進行,并不砍伐樹林的犯罪違法行為,同時,在2019年10月21日,公司與大安村大安源村民簽訂了一項協議,根據協議,村民不再砍伐水源區域林木,而農夫山泉則每年給予20萬元的水源地保護經濟補償款。記者在當地找到了網絡上流傳的照片拍攝地之一,該拍攝地確并不在國家公園范圍之內,而是屬于當地行政村所屬的林地及草地。